10.3969/j.issn.1001-2435.2010.02.004
协商民主对村民自治制度政治合法性的提升
中国村民自治制度过于倚重表决民主,使得它在收获一定政治合法性的同时,逐渐暴露出合法性建设不足的制度困境.发展协商民主可以把民主的公正性与效率性、民主的充分性与权威性、尊重多数与保护少数等有机地结合起来;消除臣民意识,复兴公民精神;强化公共决策的合理性,提升村民自治制度的政治合法性.
村民自治制度、政治合法性、表决民主、协商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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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21(政治制度与国家机构)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08BZZ014
2010-06-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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