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2435.2009.02.008
我国教育仲裁制度的重构与完善
教育纠纷的复杂性与司法审查自身的缺陷,都要求教育纠纷解决机制的不断创新性,以解决教育的现实问题.教育仲裁制度的重构能充分发挥作为专家型中立人的专业优势,以非对抗的方式解决纠纷.通过优化教育仲裁委员会的组成,设计学术实体性纠纷仲裁终局性裁定等来完善教育仲裁制度,弥补单一诉讼模式的缺陷.
司法审查、仲裁、教育仲裁、重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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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1(中国法律)
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2008sk117
2009-11-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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