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2435.2007.02.016
倒置致使句补议
探讨倒置致使句中"役事"的句法地位、"结果"的主观大量以及句式的语用价值等问题.倒置致使句中"役事"充当宾语的句法角色;"结果"只能强制性地选择数量短语充当,并不能规定其一定是表示主观大量,主观量色彩应是句式带来的,至于究竟是主观大量还是主观小量则由句中的焦点标记决定;其语用价值在于凸显了客体致使主体受损的情况,或者是受到的损害太大,或者是受损不足,有"意想不到"等语用色彩.
宾语、主观量的大小选择、相关重动句、量变图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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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043(语法学)
2007-05-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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