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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671-5101.2019.01.014

监视居住下侦查权边界的研究

引用
在监视居住措施下,侦查机关的管辖权、侦查权、讯问权、监视权应当得到有效规范,其权力边界应当得到明晰.这不仅有效保障了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而且让侦查机关在监视居住期间的侦查行为能够有法可依,依法有据,认清侦查权力与滥用职权的边界,从而避免侦查机关滥用职权的风险,克服刑讯逼供的隐患,洗刷非法拘禁的嫌疑,减少国家赔偿的损失,真正体现侦查机关作为人民卫士的神圣使命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优越性.

监视居住、羁押、权力边界

18

DF73(诉讼法)

2019-07-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7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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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1671-5101

34-1247/Z

18

2019,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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