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796/j.cnki.1001-5019.2023.04.016
收益权保护与企业价值:基于2019年央企股权激励改革的事件研究
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是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的内在要求,然而鲜有文献讨论产权权利束中收益权保护是否以及如何影响企业价值.2019年,央企股权激励改革取消激励对象股权激励收益上限限制,为研究收益权保护的效果及机制问题提供了机会.基于央企上市公司层面的微观数据,采用事件研究法对该改革事件的效果及机理问题进行研究.研究发现,与功能性央企相比,竞争性央企在政策颁布期间获得了更高的累计超额回报,改革事件的价值效应显著.机制检验发现,改革事件的价值效应在代理问题和异常在职消费更严重的情况下更显著.结果表明,股权激励改革事件主要通过影响法律所有权、增加激励强度和影响心理所有权、稳定心理预期两条路径对企业价值产生影响.异质性检验发现,改革事件的价值效应受管理者权力、股价信息含量以及地区市场化程度的影响明显.
股权激励、收益权保护、代理成本、在职消费、企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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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72(企业经济)
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项目AHSKQ2020D09
2023-09-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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