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796/j.cnki.1001-5019.2016.04.015
实物证据庭审质证规则研究——以美国鉴真规则的借鉴为视角
鉴真规则旨在解决举证一方于法庭上出示的实物证据与其在诉讼主张中所声称的实物证据之间是否具备同一性的问题.鉴真规则属于证据能力规则范畴,并通过对证据形式真实的检验,确认该证据与待证事实之间的实质关联性.对鉴真规则的适用,不仅具有保障证据客观性的功能,还有助于完善证据的两步认证模式.在我国现行立法中,缺乏从证据能力层面上对鉴真规则进行专门的规定,而主要是通过一系列的辨认规则来实现对证据的审查判断,致使证据能力与证明力、关联性与真实性相混同.对此,应从二者的适用场域、对象、方式及审查内容上进行区分.梳理及构建实物证据的鉴真规则,应注意把握各类实物证据的特征,对鉴真内容、鉴真方式、证明要素及适用后果进行剖析.
鉴真规则、实物证据、证据能力、关联性、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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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5.3(法学各部门)
国家社科基金11BFX111;国家社科基金15BFX093;“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研究成果
2016-08-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136-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