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5019.2007.04.022
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辨析
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我国法律规定不尽一致,学者们的看法也不相同.其实,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形式上是农户,实质上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而以其他承包方式以及流转、继承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则具有复杂多样性.我国物权法应在《农村土地承包法》基础上完善对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及相关方面的规定,以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和对权利人权益的保障性.
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户、集体经济组织、单位、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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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3(中国法律)
2007-09-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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