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5019.2006.05.011
信托受益权:物权?债权?抑或新权利?
信托受益权性质一直存在争议,归纳起来有债权说、复合权利说、新权利说等不同观点.上述学说虽然有一定的合理性,但都存在可商榷之处.从实然层面和应然层面分析,信托受益权应定位于物权.信托受益权标的物的不特定性与受益人给付请求权存在的事实不能作为否认信托受益权为物权的当然理由,而且作为一种特殊物权,信托受益权并不违反物权法定原则和一物一权主义.
信托受益权、债权、物权、特殊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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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282(中国法律)
2006-10-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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