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5019.2006.01.004
契约精神与和谐社会
和谐社会的本质特征在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和谐发展,在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因而和谐社会的实现需要一种特殊的理念来指导:具有既和谐又竞争的调节功能的契约理念.培育人们的契约理念,充分发挥契约的调节功能,必将有助于我国和谐社会的建设.
契约精神、和谐社会、调节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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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3;K02(历史唯物主义(唯物史观))
2006-04-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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