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6716.2023.06.001
委托—代理理论视角下的晋商顶身股制度
晋商的顶身股制是中国传统企业制度的重大创新,它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委托—代理关系中经理人的激励相容问题,再加上晋商基于地缘建立的对代理人机会主义行为的集体惩戒机制,使得晋商财东经营的代理成本有了一定程度的降低.然而,在晋商的商号、票号中,财东以企业和家族的全部财产对经营风险承担无限责任,刺激经理人采取短期的投机行为,直接导致晋商组织在经营后期面临金融市场波动时,无法有效规避风险而纷纷倒闭.因此,现代委托—代理关系的建立不能离开企业产权制度尤其是公司法人财产制度的建立.
2023-08-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4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