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综治部门处理小广告行为问题探究
近年来,地方综治部门在处理张贴小广告等违反行政法规的行为时,通常会采取对当事人的手机进行停机的方式进行处理.关于手机停机处理行为的性质,目前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其具有行政处罚的性质,应认为是行政处罚;一种认为是非行政处罚的一种处理方式.在关于手机停机处理与公民通信自由权利行使方面,一种观点认为手机停机处理影响了公民通信自由权利的行使,一种观点认为仅仅是一种民事行为的延续.在手机停机处理设定权限和处置程序方面,在现实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从国务院制定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来看,并未赋予地方综治部门设定此种处理方式的权利.综合分析手机停机处理行为,其仍有一些欠妥当的地方,与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的行政法原则要求有一定冲突.
手机停机、行政处罚、小广告、公民通信自由、合理行政、非行政处罚方法
2022-02-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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