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权利限制规则的完善
如今,资本流通市场中小投资者成为市场投资的主力军,故对其正当合法权益的保护,是打造健康投资环境的关键一步.2018年《公司法》进行了第四次修订,加大了对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力度,以打消自然人股东在从事商事活动时的后顾之忧.中小股东在大股东的绝对控制权被削弱后,可以更好地行使股东权利、维护自身利益.比如在中小股东的股东知情权、投票制度保护制度方面更加完善.但是施行两年至今,新《公司法》在实践中仍存在保护中小股东知情权方面规定可操作性差,表决权回避制度的适用范围过窄,累积投票制度的规定单一等不足.
股东权利限制、中小股东、制度完善
2021-08-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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