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2230/j.2095-6657.2021.10.116
关于我国《民法典》居住权制度在公产房租用领域落地实施的理论探讨
物权法意义上的具有排他性占有、使用的”居住权”制度,并非我国本土化的产物,而是在借鉴、吸收国外立法的基础上进行的制度创新.居住权制度对于一定时期内缓解住房压力,实现多渠道住房保障具有现实意义.但目前《民法典》关于居住权制度的规定,未对所适用的房产范围是否涵盖公产房这一较为特殊的房产类型进行明确.本文试从居住权制度的法律渊源、公产房居住权能的经济属性、居住权制度设立的价值目标等方面对居住权制度在公产房租赁领域的落地实施进行理论探讨,以期抛砖引玉,引发业界人士对该问题的进一步关注和讨论.
居住权、用益物权、公产房
D923.2(中国法律)
2021-06-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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