钝性暴力与急性心肌梗死致心脏破裂的病理学特点及法医学鉴定
目的:探究钝性暴力与急性心肌梗死致心脏破裂的病理学特点,为法医学鉴定提供依据.方法:选取我中心自2014年11月至2019年11月期间受理的10具尸体解剖、死因鉴定案例作为研究资料,死者生前均患有不同程度冠状动脉粥样硬化,因钝性暴力或急性心肌梗死导致心脏破裂死亡.根据死者的死因不同将其分为钝性暴力组与急性心梗组,对比其不同死因的心脏重量、心包积血量.结果:钝性暴力组的心脏重量低于急性心梗组,统计学差异显著(P<0.05),且钝性暴力组的心包积血量少于参照组,数据对比存在统计学差异(P<0.05).结论:心脏破裂的法医学鉴定应根据破裂的部位和形态、是否有心肌坏死、炎细胞浸润、附壁血栓形成的组织病理学改变及心包积血量等病理学特点进行损伤与疾病的判断,同时结合案情、死亡经过等综合鉴定.
钝性暴力、急性心肌梗死、心脏破裂、病理学特点、法医学鉴定
D919.4(法学各部门)
2021-03-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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