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2224/j.issn.1008-925X.2020.11.019
论资源委员会统制时期钨矿利益分配格局的演变(1936-1949)
资源委员会确立钨矿统制政策时,确立了“省会分利”的原则。但受到1941年国民政府财政收支改制的影响,地方政府所得之钨矿盈余与捐税被废除,中央独揽钨矿利益。1946年财政收支体制再次调整,地方政府以此为契
机,积极争取钨矿利益,确立了新的利益分配格局。钨矿利
益分配格局的调整激化中央与地方的矛盾,同时也体现出双
发实力对比的变化
钨矿利益分配、资源委员会、地方政府
2020-11-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38-3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