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4085.2018.02.003
质检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认监委国家标准委关于推动绿色建材产品标准、认证、标识工作的指导意见国质检认联”2017”5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厅(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直属检验检疫局: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发”2015 ”25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 ”24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 ”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16”86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34 号)及《绿色建筑行动方案》(国办发”2013”1号)的落实工作,健全绿色建材市场体系,增加绿色建材产品供给,提升绿色建材产品质量,推动建材工业和建筑业转型升级,现就推动绿色建材产品标准、认证、标识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目标原则(一)总体目标按照国务院要求,将现有绿色建材认证或评价制度统一纳入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管理.
2018-05-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