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4085.2017.09.003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征求对《建材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部分骨干企业: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行业管理、提升服务能力,规范建材行业符合相关规范条件(准入条件或准入标准)的企业(生产线)名单公告和管理要求,增强公告管理办法的适用性,我部在总结近年建材行业规范管理工作的基础上,针对建材行业实际情况,组织起草了《建材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征求你单位意见,请于9 月8 日前将意见书面反馈我部(原材料工业司).
原材料工业、信息化、办公厅、建材行业、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加强行业管理、征求意见稿、计划单列市、准入条件、准入标准、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生产建设、骨干企业、规范条件、管理要求、管理工作、服务能力
F40;TQ3
2017-11-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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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