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4085.2016.12.001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健全绿色市场体系,增加绿色产品供给,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是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培育绿色市场的必然要求,是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绿色产品供给质量和效率的重要举措,是引导产业转型升级、提升中国制造竞争力的紧迫任务,是引领绿色消费、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有效途径,是履行国际减排承诺、提升我国参与全球治理制度性话语权的现实需要.为贯彻落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绿色消费、产品标准、认证、体制改革、生态文明、产品供给、标识体系、提升、质量和效率、市人民政府、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转型升级、循环发展、市场体系、全球治理、紧迫任务、自治区
F12;D92
2017-04-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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