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4085.2016.11.004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品牌建设的意见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的意见》(国办发”2016”44号),大力实施品牌强省战略,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促进经济文化强省建设,现就加快推进全省品牌建设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体要求,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给结构和需求结构升级,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创新为动力,夯实质量基础,突出驰名商标,构筑品牌培育、保护机制,增强品牌建设能力,完善品牌建设环境,着力壮大品牌数量,优化品牌结构,提高品牌竞争力,提升品牌国际化水平,建设品牌强省,促进经济文化强省建设.
山东、省人民政府、品牌建设、结构性改革、总体要求、引领作用、文化强省、品牌强省、经济发展、结构升级、五中全会精神、国务院、质量和效益、市人民政府、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品牌竞争力、国际化水平、质量基础、指导思想
K29;G72
2017-02-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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