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4085.2016.04.006
山东省修订《山东省省级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为加强和规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资金的引导作用,我省发布实施《山东省省级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资金管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自2016年3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9年3月19日.《山东省省级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鲁财建”2015”18号)同时废止.
山东省、修订、省级、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资金、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引导作用、使用效益、有效期、规范、废止
TU9;TU2
2016-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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